12.09.2007

都市原住民何處去?新店溪溪洲部落自救議題

時值期末考週,西雅圖的氣溫也直直下落(今天早上又飄起了雪...),整體影響至這個COMBO的溫度,目前似乎是個休養生息的時期。不過,台灣是熱熱鬧鬧的,「大中至正」議題不需我多說,主流媒體關心之外的弱勢族群課題,仍在都市邊緣發生著。這篇是我關心的都市違建、原住民居住課題,同時也和都市水文環境的規劃治理有關(註1),和大家分享。

由快樂‧樂生網頁上 「北縣府要求新店溪洲部落原住民年底前搬離」這則,許多遲遲未解決的都市原住民居住課題又再度被揭露。簡單說,溪洲部落位於新店溪的西岸,距離碧潭僅一公里遠。主要居民是離鄉來到都市邊緣營生的阿美族人,由於經濟狀況無法支持他們購買或租賃正式住宅,在社群關係以及經濟關係的影響之下,這個非正式聚落漸漸形成,居民約有180人。然而,聚落位在都市計畫中的行水區,台北縣政府計畫在年底搬遷社區居民,將這塊土地改做河濱公園。

很多人聽到違建搬遷,馬上會由「是否有合理措施」來思考這個問題。這個案例是有的,而且在過去就已經數次計畫搬遷,然而,措施確有,「合理」卻是爭議之所在。大部分的原住民因經濟弱勢,完全無法支應公有國宅的租金(一個月近萬元的租金和水電),消失的社會網絡更需要新的社會補助來 支援。有句訪談讓人心驚:

過去我們沒有依賴社會福利,完全仰賴社區互助的力量照顧老年人。但是搬進公寓後,我們就會需要幫住了。」Osay說。(引自「北縣府要求新店溪洲部落原住民年底前搬離」

這些議題涉及的複雜性,絕不是住宅用地是否為合法建地的簡單課題。溪洲部落自救會在網站上附上了一篇夏鑄九老師在1996年發表的「
幽靈社區,三鶯橋下野草花?台灣都市原住民的住宅問題」,把三峽三鶯部落放置在第三世界國家政府無能解決住宅問題的脈絡中探討,作為認識溪洲部落的參考文章,提供了很好的理論參考與議題思索建議。

這個議題其實和我期末報告所寫的香港違建聚落拆除有關,而學者Alan Smart的分析或許可和夏老師的相互呼應:
第三世界國家對都市與住宅「無政策之政策」,避免了國家無法提出有效政策的問題(夏說),以及國家藉由「界定違建、拆除違建」作為一種都市治理,攫取公部門發展土地(但不一定為公共利益)的手段(see Alan Smart :Making Room)。說得更直接:政府看不看得見「都市問題」,要不要把問題塑造成「公共」或「違法」課題,其中關乎深層的政策治理,往往和外在所顯現並不一致。

另外附上一些連結:

溪洲部落on google map
溪洲部落自救會網頁
溪洲部落聲明訴求
溪洲部落影像


註1:
但這方面,很可惜的是初步看來沒有很好的資料,我猜想相關的都市計畫並不是依據完整的水文環境規劃來進行的,許多都市用地的設置在台灣往往是沿襲過去日據時期留下的都市計畫,而沒有依據環境變化更新。因此,「合法性」的概念,究竟是環境考量或是政治考量,並不是一個具有絕對答案的設定。

No comments: